甘肅修訂《條例》 誹謗見義勇為者及親屬將依法處理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每日甘肅網發布時間:2022-9-26
每日甘肅網9月26日訊(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梁峽林)9月23日在蘭州閉幕的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訂),新《條例》中,增加了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進行誣告、誹謗、陷害的,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的內容。
據介紹,《甘肅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2001年頒布實施。新《條例》完善了適用范圍,不僅對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適用予以明確,對本省戶籍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撫恤優待和權益保障也作出了規定。同時強化和調整了相關單位的職責,補充了見義勇為基金的使用和監管。
在見義勇為人員的認定程序方面,補充和細化了見義勇為行為的申報、核查、評審、公示、認定、復核等環節。弄虛作假、騙取見義勇為表彰、獎勵、救助、捐助和優惠待遇的,核實無誤后,除了撤銷相關表彰、取消相應待遇,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見義勇為人員本身,其家庭和親屬的權益也得到了相應保障。此次修改對見義勇為人員家庭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待遇時不計入家庭收入的資金種類作出調整;同時增加了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進行誣告、誹謗、陷害的,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的內容。
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楚才元說,要加大見義勇為評選表彰獎勵力度,并落實好走訪慰問、醫療保障、傷亡撫恤、教育就業等優待政策,做好見義勇為困難家庭幫扶,精準落實低保、社會救助、法律援助等措施,決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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