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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辦文化”到“管文化”,我國文化治理體系向現代化邁進

    編輯:魏少梧      信息來源: 西e網-光明網發布時間:2019-11-6

      【熱點觀察】
     
      光明日報記者韓業庭
     
      進入評審會議室,項目答辯人抬眼一掃,所有的評審專家全是陌生面孔。不僅如此,評審專家們彼此也大都不認識。這是在近日舉辦的國家藝術基金2020年度項目復評現場記者看到的場景。項目主體與評審專家之間、評審專家彼此之間的這種“陌生感”,較好地保證了項目評審的公平公正,反映出運行六年的國家藝術基金已經走上規范化軌道,也折射出我國文化治理體系向現代化邁進的步伐。
     
      讓藝術家做創作的主人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13年12月30日,國家藝術基金成立。
     
      從一開始,國家藝術基金就攜帶著“改革基因”而生。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文藝單位的創作,從選題到經費,很大程度上都受到文化行政部門的制約。“我們院團長,按理說主要精力應該放在創作上,可創作沒經費不行,所以我們過去很多時間都用在了‘打報告、找領導、跑項目’上,搞得我們像在招商。”一位基層院團的負責人這樣描述過去的情形。
     
      文化行政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資金往往只能在文化系統內部“體內循環”。同時,文化行政部門往往有心“管天下”,但苦于資金規模和地域、部門限制,而只能“管腳下”。這樣的管理模式,以財政直接資助和政府部門管理文化經費為基本特點,存在著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并存,資金管理鏈條長、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
     
      為消除傳統文化資金投入機制的弊端,國家藝術基金成立后,基金的申報主體面向全社會,不分國有、民營,不分單位、個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申請基金資助。
     
      六年來,我們看到大量民營文藝機構以及不少新文藝群體,在項目申請和經費支持上,與國家級文藝院團站到了同一起跑線上,只要項目符合條件,都可以獲得國家藝術基金的支持。
     
      不僅如此,文化行政部門也從具體的項目評審和資金運用中抽身,把項目的評審權、資金的分配權交給專家——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
     
      六年來,國家藝術基金建立了數千人的專家庫,從編導演到服化道,再到財務營銷推廣,涵蓋各環節、各領域。
     
      同時,國家藝術基金十分注重項目監督和成果運用。比如在項目監督上,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問題意識,創新監督方式,先后探索出“點對點”的現場監督、“點對面”的巡查監督等監督方式,逐步建立起了“分級管理、分類監督、重點突出、點面結合”的監督管理工作機制,有效避免了在主題上“偏題跑調”,在質量上“縮水減質”。
     
      運行六年來,國家藝術基金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我國藝術治理方式的“管”“辦”分離,激發了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同時,國家藝術基金已經從單純的扶持手段成為國家對藝術創作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正如文旅部黨組書記、部長雒樹剛所指出的那樣,國家藝術基金必須努力成為藝術繁榮發展的“孵化器”和“發動機”。
     
      精確對接百姓文化需求
     
      作為公共文化機構,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都是直接為群眾服務的??砷L期以來,想看什么書、想看什么展覽、想參加什么活動,老百姓自己說了不算,只能被動接受公共文化機構提供的服務——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服務的供需脫節以及服務效能不高等問題。
     
      2017年,中宣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機構,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
     
      溫州市圖書館是進行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先行者。該圖書館建立理事會后,通過眾籌合作多方共建模式,先后建成了16家高品質的24小時開放、無人值守城市書房,成為溫州城市的文化地標;還借鑒公交線路式服務模式運營了6輛“溫圖小巴”汽車圖書館,進社區、進校園、進困難群眾集居地提供便捷流動服務;與社會各方探索合建“城市書站”,為市民提供圖書借還、預約等服務。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文化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宏存指出,理事會制度的建立,不僅實現了文化間接管理目標,更重要的是為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管理搭建了平臺。
     
      由于各級公共文化機構長期以來都是文化行政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人事、財政體制大都參照政府機關。如何突破現有的人事、財政體制,真正落實法人自主權,是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工作的關鍵。
     
      浙江嘉興在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中,通過授權書形式,將人事管理、財務和經費分配等職能交給博物館理事會,并通過章程明確理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的職責權限和運行規則,實現了政事分離和監督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
     
      引入社會力量辦文化
     
      在上海陸家嘴,聚集著約20萬的“金融白領”。他們的教育背景、職業特點、消費能力,決定了他們的文化需求“不一般”。近年來,當地政府聯合多個社會主體,舉辦了大量“對味”的文化活動。小型交響樂演出、建筑藝術展、草地詩會、濱江熱跑、垂直馬拉松……青年白領作為文化活動的主要受眾和參與者,成為熱情的策劃者與設計者。一些寫字樓也紛紛加入樓宇文化、白領文化的打造,利用樓宇空間,開展午間音樂欣賞會、午間藝術講座、藝術展覽等活動。
     
      上海陸家嘴的例子,是社會力量參與辦文化的一個縮影。早在2015年1月,中辦國辦就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提出公共文化建設要“引入市場機制,激發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積極性,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增強發展活力”。
     
      群眾的需求和政策的支持,為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建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農家書屋是社會力量參與辦文化的又一個重要領域。目前,全國農村興建了60多萬個農家書屋,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農家書屋的利用率并不高。
     
      總部設在四川省大邑縣楊古鎮的“3+2讀書薈”,是一個民間公益閱讀推廣機構和知識分享平臺,它以“互助式公益”和“書館+志愿者+讀書薈”的模式,積極推動鄉村閱讀活動。
     
      “3+2讀書薈”在自辦書館的同時,還托管了不少農家書屋。托管農家書屋后,“3+2讀書薈”首先為每個農家書屋配備了一名專職工作人員,保證農家書屋的大門隨時為村民開放。同時,他們還讓各農家書屋和書館之間的圖書流動起來,彼此實現了圖書資源共享;為了普及知識、指導村民的閱讀活動,定期在各農家書屋舉辦知識講座和各種讀書會。“3+2讀書薈”這樣的社會力量,像鯰魚一樣,將鄉村閱讀環境一下子激活了,也幫助政府把公共文化服務的觸角延伸到了鄉村的“最后一公里”。
     
      《光明日報》(2019年11月06日13版)
    原文鏈接http://news.gmw.cn/2019-11/06/content_33296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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